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1.这时,只见一片乌云从高处朝东方降落;在降落的过程中,它逐渐变得明亮,并呈现出人的形式,最后变成一束火红的光,被同样颜色的小星星所环绕。主便以这种方式在正与我交谈的灵人面前显现。那里的所有灵人都从四面八方聚集在祂面前;当他们到来时,善者便与恶者分离,善者往右,恶者往左,并且这个过程立刻完成,好像是他们自动的。往右的灵人照其良善的品质被排列,往左的灵人照其邪恶的品质被排列。然后,善者被留下来形成天堂社群,而恶者则被投入地狱。
后来,我又看见这束火红的光深深降至这个星球的低部。这时,它一度显为趋于亮白的火红,一度显为趋于昏暗的亮白,又一度显为黑暗。我被天使告知,这种表象是由住在该星球低部的居民接受出于良善的真理和出于邪恶的虚假造成的。这束火红的光本身肯定不会经历这些变化。他们还说,这个星球的低部既有善者居住,也有恶者居住;但他们都被分开了,好叫恶者能被主通过善者掌控。他们补充说,善者时不时地被主提入天堂,他们的地方便被其他人占据,这一过程如此反复进行。
随着这束火光下降,善者以同样的方式与恶者分离,一切事物都恢复次序。因为恶者耍弄各种阴谋诡计进入善者的住处,并攻击他们。这就是那次来访的原由。随着下降逐渐变得明亮并呈现出人的形式,然后变成一束火红之光的那团云是一个天使社群,而主就在这天使社群中间。这使我得以知道主在福音书中所说关于最后审判的话是什么意思:
祂要与天使带着能力,满有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4:30;马可福音13:26;路加福音21: 27)
2709.“成了弓箭手”表示属灵教会成员。这从“枪”、“矛”或“箭”和“弓”的含义清楚可知:“枪”、“矛”或“箭”是指真理;“弓”是指教义(参看2686节)。过去,属灵教会成员被称为“弓箭手”,因为他用真理保卫自己,并辩论真理,完全不同于属天教会成员。属天教会成员被良善保护,不辩论真理(参看2708节)。属灵教会成员保卫自己,进行辩论所用的真理来自他所承认的教义。
过去,属灵人被称为“弓箭手”和“射箭手”,那教义被称为“弓”和“箭袋”,并且教义的真理,确切地说,教义事物被称为“枪”、“矛”和“箭”,这一点从诗篇进一步明显看出来:
以法莲子孙武装着拉弓的人,在作战之日却转身退后。(诗篇78:9)
“以法莲”表示教会的智识(the intellectual,智识是指在知识积累基础上形成的理解力和判断力)。士师记:
骑白驴的、坐华毯(暂译,Middin,含义尚不确定)的、行路的,你们都当思想。因弓箭手的响声在打水人当中,在那里,他们必讨论耶和华公义的作为,就是祂在以色列的村庄公义的作为。(士师记5:10-11)
以赛亚书:
耶和华从子宫中呼召我;从我母腹里祂就提我的名。祂使我的口好似利剑;将我藏在祂手荫之下,又使我成为磨亮的箭,将我藏在祂箭袋之中;对我说,你是我的仆人以色列,我必因你得荣耀。(以赛亚书49:1-3)
“以色列”表示属灵教会。
诗篇:
人年轻时生的儿女,好像勇士手中的箭;箭袋充满箭的人便为有福。(诗篇127:4-5)
“箭袋”表示良善和真理的教义。哈巴谷书:
日月停在本位;它们必在你箭的光下,在你闪烁矛的光耀下而行。(哈巴谷书3:11)
以色列王约阿施按以利沙的吩咐,拿弓从窗户射箭,而以利沙却说“耶和华的救恩箭,耶和华攻打亚兰人的救恩箭”(列王纪下13:16-18),这表示与良善和真理的教义有关的奥秘。
由于在圣言中,大多数事物也一个反面意义,所以“矛”、“枪”、“箭”、“弓”和“弓箭手”也有一个反面意义;它们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就是教义的虚假,和那些陷入虚假的人。如摩西五经:
约瑟是多结果子的人,是泉旁多结果子的儿子,女子啊,她跨过墙;弓箭手苦害他,向他射箭,仇恨他。(创世记49:22-23)
耶利米书:
他们用舌头射击,他们的弓是谎言,不是为真理;他们的舌头是加长的箭,说话诡诈。(耶利米书9:3, 8)
诗篇:
他们使舌头尖锐如剑,比准了他们的箭,就是苦毒的话,要在暗地里射完全人;他们忽然射他,并不惧怕。他们彼此强作恶事,他们商量暗设网罗。(诗篇64:3-5)
又:
看哪,恶人弯弓,把箭搭在弦上,要在暗中射那心里正直的人。(诗篇11:2)
又:
祂的真理是盾牌和护盾;你必不怕黑夜的惊骇,白日飞的箭。(诗篇91:4-5)
4137.“叫我可以欢乐、唱歌送你回去”表(出于自我思想)它(也就是“拉班”所表示的良善)原以为自己在真理方面会处于的状态。这从“我送你回去”的含义清楚可知,“我送你回去”是指它会在自由中使自己分离。但当处于这种状态时,它并没有使自己分离,这一事实从前面所述(4113节)明显看出来。由此明显可知,这些话是拉班在“出于自我思想”他原以为自己会处于的状态下所说的话。因为出于人自己的想法相信,就是出于非真理相信,而出于主相信就是出于真理相信。此处所提到的状态是在真理方面的状态,这一点“欢乐、唱歌送回去”来表示;因为“欢乐”和“唱歌”论及真理。
在圣言中,“欢乐”(gladness,或译为快乐)和“欢喜”(joy,或译为喜乐)在各处被提及,有时这两个词一起被提及。但当论述的主题是真理或对真理的情感时,经上就用“欢乐或快乐”;当论述的主题是良善或对良善的情感时,经上就用“欢喜或喜乐”。如以赛亚书
看哪,人倒欢喜快乐,宰牛杀羊,吃肉喝酒说。(以赛亚书22:13)
此处“欢喜”论及良善,“快乐”论及真理。同一先知书:
在街上因酒而有呼喊;一切快乐变为荒凉,一切欢喜尽遭放逐。(以赛亚书24:11)
又:
耶和华救赎的人必归回,歌唱来到锡安。永远的喜乐必归到他们头上;他们必得着欢喜快乐,忧愁叹息尽都逃避。(以赛亚书35:10; 51:11)
又:
耶和华必安慰锡安;在其中必有欢喜、快乐、感谢和歌唱的声音。。(以赛亚书51:3)
耶利米书:
我必使犹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街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都止息了,因为地必成为荒场。(耶利米书7:34; 25:10)
同一先知书:
有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又有人说:要称谢万军之耶和华的声音。(耶利米书33:11)
又:
欢喜快乐都从肥田和摩押之地被收拾了去。(耶利米书48:33)
约珥书:
粮食不是在我们眼前断绝了吗?欢喜快乐不是从我们神的殿中止息了吗?(约珥书1:16)
撒迦利亚书:
禁食的日子,必变为犹大家欢喜快乐的日子和欢乐的节期。(撒迦利亚书8:19)
凡不知道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都含有天上的婚姻,也就是良善与真理婚姻之人,可能会以为欢喜和快乐是一回事,因而这两个词一起被提及是为了强调或加重语气,所以其中一个词是多余的。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哪怕一个词的一笔一划都无不具有属灵之义。在所引用的经文,以及其它经文中,“欢喜”论及良善,“快乐”论及真理(参看3118节)。“唱歌或歌唱”也论及真理,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唱歌或歌唱”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5:1; 24:9; 26:1; 30:29; 42:10; 以西结书26:13; 阿摩司书5:23;等等)。
要知道,在主的国度中,一切事物要么涉及良善,要么涉及真理,也就是说,要么涉及爱的事物,要么涉及仁之信的事物。涉及良善或属于爱的事物被称作属天的;而涉及真理或属于仁之信的事物被称作属灵的。因为在圣言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所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国度,并且在至高意义上是主自己;而主的国度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或天上的婚姻;主自己就是里面有神性婚姻,并且天上的婚姻所源于的那一位;因而在圣言的每一个事物中都有该婚姻;这一点在先知书尤为明显,因为那里会重复提到同一个事物,只是换了换词而已。然而,这些重复绝不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一个词表示属天之物,也就是与爱或善有关的事物,另一个词则表示属灵之物,也就是与仁之信或真理有关的事物。这一切表明天上的婚姻,也就是主的国度,和至高意义上神性婚姻本身,也就是主以哪种方式存在于圣言的每一个细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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